《国师赠我金丝楠木义庄我只认屠夫夫君道不同不相谋》是萧烈容所编写的,故事中的主角是萧烈容衍,文笔细腻优美,情节生动有趣,题材特别新颖...
我是全城最年轻的女仵作,人称鬼见愁。我在乱葬岗捡到一具“尸体”,骨相极品,
皮囊绝色,正准备拿他练手,做成一具传世的骨骼标本。他却醒了。
他是我救过的人里最尊贵的一个,当朝国师,容衍。可他伤好后,却当着全城人的面,
毁了我吃饭的家伙,说我满身尸气,天生就该配个满身血气的屠夫。
他以为这是对我的羞辱和施舍,笃定我走投无路,最终只能摇尾乞怜地去王都依靠他。
我却跪下谢恩,笑得比谁都虔诚:“多谢国师大人,为我指点迷津。”第二天,
我拿着他赏我的黄金,敲开了城西那个瘸腿屠夫的门。1乱葬岗的阴风,
刮在脸上跟刀子似的。我叫季霜,是这云安城里唯一的女仵作。同行们都说我晦气,
百姓们见了我都绕着走,背地里叫我“鬼见愁”。我不在乎。死人比活人简单多了。
今天衙门里没活,我便自己来乱葬岗“捡尸”。这地方扔的都是些无名无姓的倒霉蛋,
没人收尸,时间长了就成了一堆白骨。我时常来这,一是看看有没有被错判的冤案,
二是……找点上好的材料。我师父说过,一副好的人骨标本,是所有仵作的梦想。今天,
我的梦想似乎要实现了。在一堆歪瓜裂枣的尸体里,我看到了他。那人一身白衣,
虽被血污浸染,但依旧能看出料子不凡。他躺在那,脸朝着天,五官像是神仙亲手捏出来的,
俊美得不像凡人。我蹲下身,戴上随身携带的麻布手套,指尖从他的眉骨滑到鼻梁,
再到下颌。“啧啧,这骨相,这皮囊,真是百年难遇。”我由衷地赞叹,“可惜了,
要是死了,做成一具骨骼标本,必是传世精品。”我自言自语,
从我的工具包里拿出了一根银色的探针。这是专门用来试探人是真死还是假死的。
“让我看看,死透了没?可别耽误我冲乱葬岗的KPI。”我捏着探针,
对准他脖颈的大动脉,面无表情地准备戳下去。就在针尖即将刺入皮肤的瞬间,
那具“尸体”猛地睁开了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像是沉寂了千年的寒潭,
瞬间被投入了巨石,里面翻涌着濒死的惊恐和滔天的怒意。我动作一顿,手腕稳得很。
他死死地盯着我,嘴唇翕动,却发不出声音,似乎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淡定地收回探针,揣回怀里。然后,我俯视着他,用一种讨论今天天气好坏的语气,
平淡地开口:“醒了?”他眼中的怒火更盛。“醒了就自己起来,别躺在我的工作台上。
”我指了指他身下那片被我清理干净的空地,“活人比死人麻烦,懂吗?”2他显然不懂,
或者说,他连懂的力气都没有。他瞪着我,像是想用眼神把我千刀万剐。我叹了口气,
活人就是麻烦。我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滚烫。又扒开他的眼皮看了看,瞳孔还算正常。
最后,我粗暴地扯开他胸口的衣服,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狰狞地趴在那里,血已经凝固了,
伤口周围泛着不祥的红。“啧,再偏三寸,直接穿心,省事了。”我嘀咕着。他听见了,
气得浑身一抖,又牵动了伤口,闷哼一声,眼里的光都散了。我摇摇头,
认命地将他的一条胳膊搭在我肩上,半拖半架地把他弄回了我那个位于城南角落的小院。
我的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一个带院子的停尸房。院子里晾晒着各种草药,
屋子里摆满了瓶瓶罐罐,还有几副我拼好的动物骨架。
空气里常年弥漫着一股草药、***和尸体防腐香料混合的奇特味道。
我把他扔在一张硬板床上,那是我平时用来拼接骨头的工作台。他似乎又晕过去了。正好,
省得他大喊大叫。我从柜子里翻出最猛的退烧药,碾成粉末,兑了点水,捏开他的嘴,
简单粗暴地灌了进去。然后是处理伤口。剪刀“咔嚓咔嚓”剪开他被血黏住的衣服,
露出精壮但伤痕累累的上半身。我用烈酒给他清洗伤口,他的身体在无意识地抽搐。
“忍着点,总比烂掉强。”我一边说,一边拿出针线。
那是我平时用来缝合尸体剖验后伤口的针线,粗大,结实。我没那么多讲究,穿针引线,
对着他皮开肉绽的伤口,就像缝一个破了的麻袋一样,一针一针,干脆利落。整个过程,
他醒了几次,又疼晕过去几次。最后一次醒来时,我刚好缝完最后一针,正在打结。
他看着我手里的粗针,又看看自己胸口那几条蜈蚣似的缝合线,
眼神里是极致的屈辱和不敢置信。“你……用这个……给我治伤?”他的声音沙哑得像破锣。
“不然呢?”我把针线收好,擦了擦手,“我这只有给死人用的家伙。活人将就一下,
死不了就行。”他气得胸口剧烈起伏,刚缝好的伤口似乎又有崩开的迹象。“躺好,别乱动。
”我按住他的肩膀,“你要是把伤口挣开了,我可不保证下次缝的时候,手会不会抖。
”我的威胁很有用,他果然僵住了,只是那双眼睛里的火,几乎要把我的屋子点燃。
接下来的几天,他就在我这张硬邦邦的工作台上养伤。我每天按时给他灌药,换药,
顺便给他喂点清粥。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用那种厌恶又屈辱的眼神看着我。我无所谓,
我看过的死人眼睛比他这吓人多了。我甚至还有闲心,在他昏睡的时候,拿出软尺,
仔细测量他每一根骨头的长度和比例。“完美,真是太完美了。”我一边记录数据,
一边啧啧称奇,“你的锁骨形状尤其漂亮,弧度标准,要是做成标本,一定是教科书级别的。
”有一次,我正拿着一把小巧的剔骨刀,对着一具兔子骨架比划,
思考着怎么才能完整地剥离。他醒了,恰好看见我举着刀,眼神专注地看着他。
他瞬间脸色惨白,挣扎着想坐起来,声音都在发抖:“你……你想干什么?
”我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把手里的兔子骨架晃了晃:“研究业务。你以为呢?
活人的骨头有什么好研究的,又取不出来。”他一口气没上来,又晕了过去。我摇摇头,
活人,就是麻烦。3半个月后,他终于能下地了。伤口愈合得不错,虽然我缝得丑,
但很结实。他依旧不怎么说话,但看我的眼神,从单纯的愤怒和屈辱,变得复杂起来。
我知道,他要走了。那天早上,我给他端去最后一碗粥,他喝完后,站了起来。
他已经换上了我给他找的一件干净的旧衣服,虽然不太合身,但穿在他身上,
依然有种说不出的贵气。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眼神里是我看不懂的疏离和审视。“我叫容衍。”他终于报上了自己的名字。我点点头,
“哦”了一声,等着他的下文。他似乎被我平淡的反应噎了一下,眉头微蹙。
他从怀里摸出一枚通体温润的莲花玉佩,玉质极好,一看就价值不菲。他把玉佩扔在桌上,
发出“叩”的一声脆响。“这个,给你。算是我付的诊金和食宿费。
”他的语气带着一种施舍般的高傲。我没去看那块玉,只是看着他。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
避开了我的视线,声音更冷了几分。“你一个女儿家,整日与尸体为伍,成何体统?
”他像是长辈在教训不懂事的晚辈,“你身上的味道……很难闻。
”我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袖子,是草药和防腐香料的味道,我闻习惯了。“你满身尸气,
天生就该配个满身血气的屠夫。”他刻薄地说道,“污秽配污秽,正好。”他说完,
似乎觉得终于扳回了一局,找回了自己高高在上的感觉,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留恋。
我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桌上那块玉佩。我没动。我只是觉得有点好笑。
他以为用钱和羞辱,就能抹平他躺在我工作台上任我摆布的那半个月吗?天真。
我拿起那块玉佩,入手温润。我师父留给我的一整套验尸工具,
前些天为了给他买最贵的那味续命草药,被我当在了城里最大的当铺。这块玉,
应该足够赎回来了。想到这,我心情好了不少。至于他说的那些话,我一个字都没放在心上。
神仙一般的人物,懂什么人间疾苦。我只知道,没有我那身“尸气”和那些“污秽”的工具,
他容衍,现在就是乱葬岗里的一堆白骨。是我梦想中的,那副传世标本。4容衍离开后,
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直到半个月后,云安城忽然戒严了。
一队队盔甲鲜亮的士兵封锁了街道,城中百姓被告知,当朝国师容衍大人将莅临云安城,
巡查民情。我在衙门里听着同事们的议论,心里咯噔一下。容衍?国师?我怎么也没想到,
我从乱葬岗捡回来的那个男人,竟然是这么个大人物。国师的仪仗很快就到了,排场极大,
前呼后拥,旌旗招展。在层层护卫的中央,是一座华丽的马车。车帘被风吹起一角,
我远远地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换上了一身繁复的紫色官袍,金线绣着云纹,头戴玉冠,
神情悲悯又疏离,仿佛真的是九天之上的神祇,在俯瞰他的信徒。他的目光扫过人群,
没有在任何地方停留。我混在人群里,看着他被一众官员簇拥着进了城主府。我犹豫了一下,
还是决定去见他。不是为了攀附权贵,也不是为了求什么赏赐。我只想拿回我的工具。
那块莲花玉佩,我拿去当铺问了,老板说那是皇家贡品,他不敢收。我身上没钱,
赎不回我的“吃饭家伙”。我等在城主府外,递上了名帖。等了很久,才有一个小太监出来,
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尖着嗓子说:“国师大人让你进去。”我跟着他穿过重重回廊,
来到了主厅。容衍高坐在主位上,旁边还坐着一个身穿白衣,气质出尘的女子,
据说那是国师身边的圣女云渺。底下是云安城所有的官员。我一进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身上。我目不斜视,走到大厅中央,
对着容衍行了一礼:“民女季霜,见过国师大人。”他没说话,只是端起茶杯,
轻轻吹了吹浮沫。反倒是他身边的圣女云渺开了口,声音柔柔的,
却带着一股子居高临下的意味:“你就是季霜?就是你……救了国师大人?
”她特意在“救”字上加了重音,仿佛那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平静地回答:“不敢当,
只是举手之劳。”“听说,你是个仵作?”云渺又问。“是。”云渺掩着嘴,
露出一丝惊讶又嫌恶的表情:“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做这等有伤阴德之事?”我没说话,
只是看着主位上的容衍。他终于放下了茶杯,开了金口。他的声音很淡,却像一块巨石,
砸在我的心上。“你的那些工具,本座已经知道了。”他看着我,
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沾满了污秽之气,留着也是祸害。本座已命人去当铺取来,
尽数销毁了。”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销毁了?那是我师父留给我唯一的遗物,
是我吃饭的家伙,是我安身立命的根本!“国师是为你好。”圣女云渺柔声补充道,
“女孩子家,就该做些针织女红的雅事,何必与死人为伍?国师大人已经为你安排好了,
许你黄金百两,你便拿着钱,去做点正经营生吧。”我看着他们一唱一和,一个扮红脸,
一个扮白脸。我的血一点点冷下去。我抬起头,死死地盯着容衍:“那是我吃饭的家伙。
”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大厅。容衍的眉头皱了起来,
似乎对我的“不识好歹”感到很不悦。“本座的话,你听不懂吗?
”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警告的意味,“黄金百两,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莫要不识抬举。
”我笑了。原来在这位高高在上的国师大人眼里,我的尊严,我的事业,我的一切,
都可以用黄金百两来衡量。他毁了我的工具,还要我对他感恩戴德。
全城的人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看我这个“不祥”的女人,如何摇尾乞怜。当晚,
容衍却私下找到了我住的小院。他屏退了随从,一个人站在我那堆满了骨头和草药的院子里,
显得格格不入。他将那枚莲花玉佩,强硬地塞进我手里。“本座说过,屠夫最适合你。
”他再次以那种神祇般的口吻,对我下达“天启”,“城西有个屠夫,姓萧,
以前是战场上退下来的,瘸了条腿,正好配你。那是你唯一的归宿。”他笃定,
我被全世界抛弃,被他亲手砸了饭碗,最终只能依赖他所指的这条路。我看着他,
看着他那双悲天悯人的眼睛。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灿烂的笑容。
我深深地弯下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语气虔诚得像是在叩拜神明。“我懂了。
”“国师大人是神,神说的话,就是天启。”“多谢国师大人,为我指点迷津。
”他满意地走了。第二天,在全城人震惊又鄙夷的目光中,我拿着他赏我的黄金,
径直走向了城西那个因伤退役、瘸了一条腿的屠夫萧烈的肉铺。5.萧烈的肉铺,
在城西最偏僻的巷子里。铺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案板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肉糜,
地面也用清水冲刷过,只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混杂着猪肉的味道。
这和我预想中的屠夫铺子不太一样。我到的时候,他正在磨刀。他很高大,肩膀宽阔,
即便坐着,也能看出是个有力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粗布短打,一条裤管是空的,
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晃动。他磨刀的动作很专注,一下,一下,沉稳而有节奏。
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能看到一道从眉骨延伸到嘴角的旧伤疤,让他本就冷硬的脸,
更添了几分凶悍。他就是容衍口中,那个“污秽”配“污秽”的瘸腿屠夫,萧烈。我走上前,
站在他的肉案前。他停下手中的动作,抬起头看我。他的眼神很静,像一口深井,
看不出什么情绪。“姑娘,买肉?”他的声音很沉,带着一丝沙哑。“不。”我摇摇头,
开门见山,“我找你。”他有些意外,眉毛微微挑了一下。“国师大人说,
我天生就该配个屠夫。”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清晰无比,“我来云安城五年,
认识的屠夫有十几个。我看了一圈,你体格最好,刀法最稳。”萧烈脸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