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温君俨沈无忧的《我买下的夫君高中状元后》,是作者“温君俨”的作品,主要讲述了:...
被我买下的夫君沈无忧,出身清流名门。他最讨厌铜臭味。为了跟他聊到一起,我苦学诗词。
他却鄙夷道:“东施效颦,不自量力。”后来他高中状元,我改嫁。大婚日,
他红着眼问我:“你为何要嫁给一个废人?”侍卫的刀从背后横在夫君脖子上。
我转身扯下盖头,护在夫君身前,直视沈无忧:“因为他从不嫌弃我满身铜臭。”话落,
夫君转过身来,官兵一见到他,吓得跪倒在地。1沈无忧高中这日,
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纷纷前来道贺。我家门槛都快被踏破了。“金玉当真有眼光,
当初花费千金买下这个罪奴,我们都当她是做了赔本买卖。”饶是在生意场见过许多大场面,
官府的气派却是更威严,令人心生畏惧。
高中状元的沈无忧骑着白马神情倨傲地俯瞰我:“说吧,你想要什么条件?
”跟沈无忧成亲后的三年里,我每天都想着让他跟我圆房。他读书,我赚银子。他带娃,
我赚银子。他长得好看,我肯定能生一个漂亮的孩子。他文采好,肯定能把孩子教育成才。
可惜沈无忧从不碰我,嫌我卑贱,他只爱那个清冷孤傲的小青梅杜纭汐。
杜芸汐是京城出了名的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沈无忧说话引经据典时,她全能听懂,
还可以接上一句文采斐然的话。而我夜里刚偷偷背下这本书,
沈无忧下一句又换到另一本诗集。有时候背串了,用错典故,我还不自知,
惹得杜芸汐笑得直不起腰。沈无忧讨厌铜臭味,更讨厌想要书墨气掩盖铜臭味的我。
他鄙夷地望着我点评道:“东施效颦,痴心妄想。”杜芸汐好言相劝:“沈哥哥,
太后说了除非你已娶妻,让公主死心,否则不允许你回京。”“不如你先跟她成亲,
有了婚书,你便可以上京赶考了。”沈无忧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他或许是怕我将来不同意和离。此刻,他一身大红官服,头戴玉冠。
再也不是三年前那个被官差殴打到奄奄一息,需要我花银子救命的罪奴。
沈大人绝不可能继续当我名义上的夫君。商人最是识时务。
“若是你能让官府尽快把我香料铺的专营凭证批下来,我便同意和离。”沈无忧微怔。
随即反应过来,于他而言举手之劳的小事,却是我请客送礼,费尽心思都被拖延的难事。
他甚至不用说话,只回头看了一眼。知府刘大人当即点头哈腰地表示立刻去办。
杜芸汐挂着笑拉他的胳膊:“沈哥哥,太好了,公主上个月已出嫁,如今你已恢复自由身了,
我们回京后可以将婚事提上日程了。”临走前,沈无忧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晦涩不明。
沈大人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走了。道贺的人满脸堆笑:“钱掌柜,恭喜恭喜,
以后你也是供应香料的皇商之一,还请多多关照。”原本送给状元大人的贺礼,
通通转赠给了我这个新晋皇商。我端着酒杯一桌一桌招待宾客。走到王媒婆这桌时,
我敬她一杯酒。“王婶儿,帮我找个入赘的夫君吧。”“要什么样儿的?
”我微微一笑:“要长得好看,会读书的。”王媒婆抬手掐了我一把:“钱金玉,
你怎么还是死性不改?再说了,咱们这座小城,哪儿来那么多长得好看的读书人。
”我暗暗叹了口气,应该让沈无忧多帮我介绍几个同窗,慢慢挑选的。2“钱金玉,
你要的读书人来了。”王媒婆把我家大门拍得砰砰作响。“就是有点贵。”贵么?不怕,
我人如其名,穷得只剩银子了。“他读过几年书,如今老母亲病重需要千年灵芝救命,
弟弟妹妹要吃饭。”“家里那个书斋入不敷出,只要你救他母亲,养他一大家子,
他愿卖身入赘。”这条件倒是挺好。负担越重,越离不开我。不像沈无忧,全家获罪后,
死得只剩他了。连个拿捏的软肋都没有。我探出头去瞧,是个白面书生模样的男人,
长得斯文好看,一身青衣洗得泛白。他站在那儿,空气中便仿佛弥漫着书墨香气。见我瞧他,
他颇为腼腆地红了耳尖,朝我作揖:“小生见过钱掌柜。”他清冽的声音比算盘声更悦耳。
我很满意。我学着他的样子,屈膝行礼:“小女子见过……公子。”他愣了一下,
然后浅笑着自我介绍:“我姓温,名君俨,字望之。”他这名的出处,我恰好背过。
《论语·子张》:“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他恰好姓温,
倒是取了个谦谦君子的好名字。我又学他:“我姓钱,名金玉,没有字。”话落,
温君俨那双桃花眼染上笑意点了点头。王媒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那这就成了,
祝两位新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我把早就准备好的大红包塞进王媒婆手里。她一掂量,
笑容里多了几分真心:“三书六礼,咱们赶紧的走流程吧。”我点了点头,
心里暗道这男人似乎有些眼熟,只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3王媒婆风风火火地走了。
我要去东市巡铺,温君俨说要随我一起去。我不解地看着他。“虽是入赘,
但总归要准备些聘礼,我银钱不多,买不起太贵的,你莫要嫌弃。”沈无忧当时与我成亲,
连路边不要钱的花都不曾采一朵送我。我朝他笑笑:“你有这份心就很好。怎么会嫌弃呢。
”温君俨跟着我巡到珠宝铺。店铺掌柜匆忙迎上来,一脸惊慌道:“东家,
有位来自京城的贵客说咱们卖的是假货,嚷嚷着要赔一万两,否则就报官。
”“报官”二字令我想起一件往事。两年前,青龙帮要收“保护费”,
我们报官后衙门要“孝敬银”。我想了个主意,匆匆跑去沈无忧,他读书多,
可以帮我参谋参谋。“无忧,我想养一支家丁,既看家,又护着铺子。”“我算过了,
养家丁的花销只需孝敬青龙帮和官府的一半。你觉得这个主意如何?
”沈无忧当时正在看诗集,他嘲讽一笑:“以卵击石,自不量力。”“小小一介商人,
竟妄图同时跟青龙帮和官府斗,真是贻笑大方。”没错,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士农工商,
商人向来都是排在最后,地位最低。但,蚍蜉虽小,亦可撼树。爹娘同意了我的主意,
迅速联系当土匪时的兄弟们。跟着又招揽了一批人,很快组成了一支家丁。半个月后,
家丁队打跑了青龙帮,全城的铺子都受益。事后,跟我们铺子合作的商铺越来越多,
我们家的生意蒸蒸日上。爹娘为了拓宽商路,组建了船队,出海去了,还未归来。思绪回笼,
我目光转向温君俨。他也是读书人。若是沈无忧在,
只凭“京城贵客”四个字便会让我赔银子了事。见我看他,温君俨回望过来。
许是我眼里的期待太明显,温君俨轻声问道:“钱掌柜是想听听我的意见?”我微微颔首。
温君俨正色道:“依我所见,先查清楚缘由,若是误会,那便小事化了。
”“若是对方故意欺诈,自然要报官的。”我想起沈无忧曾说“那你怎知他背后之人是谁?
万一县衙也得罪不起呢?”我拿这话继续问温君俨。
温君俨有理有据地答: “他的靠山若是讲理,自然不会偏帮他。”“若不讲理,
那就找他靠山的仇家‘主持公道’。”“再者,告官也可逐层上升,总有清官的。
”这个想法倒是与我不谋而合。我以前相信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
但是现在只觉得:退一步蹬鼻子上脸。沈无忧就是仗着我喜欢他,对我爱搭不理,肆意欺辱。
痴心妄想、不自量力、妇人之仁、没见识……被他骂得多了,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太差劲了。后来,我见到京城来的杜芸汐才明白。
不是我差劲,而是他眼里容不下出身低微的我。我做得再好,
都不如身为尚书府千金的杜小姐高贵可人。因为,我是土匪的女儿。那年天灾人祸,
外祖父一家快饿死时,不得不上山当了土匪。娘亲十八岁下山打劫时,
捡到了饿晕在街角的爹爹。爹爹当了压寨相公。可寨子里人太多,总也吃不饱。十岁那年,
读过书的爹爹发现官府告示栏上写着朝廷派了将士来剿匪。他当机立断,
说服外祖父这个大当家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兵不见血地,土匪窝的人一下子成了良民。
从良后,爹爹长袖善舞,铺子一间接一间地开起来。娘亲泼辣,把眼红闹事的人全打服了。
我们家的日子这才一点点好起来。4思绪回笼,
我回过头吩咐珠宝铺的掌柜:“按温公子说的去办。”掌柜领命而去。我望向温君俨。
那张棱角分明,长相斯文的脸越看越喜欢。“温公子,不如带我去你的书斋瞧瞧?
”温君俨虽然错愕,但仍是点了点。书斋离这里较远,小武自觉地趴到马车跟前。
温君俨一愣,“小兄弟,不知可有木凳?”其实我也觉得木凳比人背更稳。
但沈无忧出身世家大族,第一次同我坐马车出门时,他盯着木凳多看了两眼。
小武极有眼色地立刻撤了木凳,趴下了身子。趴下去的脊梁,该一步步挺起来了。
我笑道:“小武,地上的铜钱捡完了就赶紧起身拿木凳去。”不多时便到了书斋,铺面不大,
胜在干净整洁,淡淡的书香味煞是好闻。铺子后面便是温家人住的地方,
他弟弟妹妹左右两侧扶着母亲。来的路上,我已吩咐小武让酒楼送饭菜来。
一大盘油润润的红烧肉很快见底,连汤汁都拌饭吃完了。温家弟弟妹妹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温君俨吃相优雅,见弟弟妹妹如此狼吞虎咽,脸上有些不好意思。我并不介意,
反倒觉得他们吃得太香,连带我的胃口都变好了许多。我轻轻一笑:“爱吃什么就告诉小武,
日后他会按时送三餐来。”他们真心实意说着感激的话。不像沈无忧,
对我酒楼的菜品总是挑剔。这个菜太油腻,那个菜名不够雅。酒楼这个月出了新菜,
名字还没取好。曾经,我跟沈无忧提过希望他帮忙替新菜取名。他却怒道:“君子远庖厨。
”可人总要吃饭的。酒楼每天很多剩菜剩饭,我让人分类收好,放在后院门外的大树下,
让在洪水中受灾的流民果腹。沈无忧用膳时看见了,嗤笑道:“妇人之仁,
你这点剩饭能救几个人?”我懂他的意思,
达官贵人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彻底解决难民流连失所的问题。
“我只是觉得能多活一个熬到朝廷派人来赈灾也是好的。”如今沈无忧做了官,
但愿他可以利用手中权柄救更多人于水火。不想他了,
以后他与我便是天上地下两个世界的人了。我还是继续忧愁新菜品吧。爹爹没出海时,
菜名都是他取的,他读过书,取的名字雅俗共赏。没了爹爹,沈无忧又不肯帮忙,再出新菜,
我只好跟伙计们一块绞尽脑汁想又雅又能看得懂到底是什么菜的名字。
温君俨许是不好意思白吃,开口问道:“方才听小武说新菜还没取名,可要我帮帮忙?
”我高兴得拍了拍手:“那可太好了,这菜名既要清新脱俗,又要通俗易懂,那就辛苦你了,
温公子。”一声“温公子”,我依稀看到温君俨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自然。
温君俨的脸颊悄悄红了下,他垂眸低笑道:“应该的,钱掌柜不必客气。”我眨了下眼,
疑心自己方才看错了。5成亲这日,从府门到大厅一路铺满了鲜花,
是温君俨带着弟弟妹妹跑到郊外山上摘回来,他亲自布置的。宾客赞叹的声音络绎不绝。
“从未见过那户人家办喜事有这么多品种的花儿。”“花瓶高低错落,花枝疏密有致,
既有自然生长的野趣,又不失规整的美感。这花布置得当真清新高雅。
”温君俨的字写得极为漂亮,每一份喜帖都是他写的,喜帖面上都绑了一朵小野花,
花香里藏着淡淡的诗意。管家拿着几筐新鲜瓜果匆匆而来:“东家,
门外来了好些拿着鸡鸭鲜鱼和蔬果的平民,说是恭贺东家新婚之喜,
感激东家当初的一饭之恩。”礼轻情意重,我笑着收下,吩咐管家:“来者是客,
带他们到酒楼用膳,我做东。”整座府邸喜气洋洋。二拜高堂时,我和温君俨刚起身。
身后传来一阵噼里啪啦花瓶破碎的声音。侍卫的刀从背后横在温君俨脖子上。
我转身扯下盖头,护在温君俨身前,与他背对背站着,
头上的金钗碰到侍卫的刀发出一阵脆响。沈无忧见我对温君俨以命相护,顿时脸色铁青,
他死死握紧了拳,手背青筋迭起。“你为何要自甘堕落嫁给一个废人?”我扯下盖头,
直视沈无忧:“我选夫君的标准向来都是长得好看的读书人,至于银子,我会赚就行了。
”“我是最末流的商贾,他是书斋老板,我们门当户对。”沈无忧讥笑道:“门当户对?
你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么?”“他是被贬为庶民的废太子,他一直在骗你。”“萧君俨,
沈府满门被你牵连而死。你跟着我来到这里,说要赎罪,抢走我的妻子,
这就是你赎罪的方式?”温君俨转过身来,侍卫的刀吓得掉落在地,
结结巴巴道:“太……子殿下……”温君俨面不改色:“沈大人,你们已经和离,
她不是你的妻。”我冷静地提醒沈无忧:“你同我和离前,我并不认识他。”此刻,
我终于想起来初见那日为何觉得温君俨面熟了。官府通报前太子被贬为庶民时,有他的画像。
其实我调查过,早就知道温君俨几乎同时跟沈无忧来到这里。他被温掌柜收留,又收为养子。
一年后,温掌柜病故,他便独自撑起了温家。沈无忧盯着我道:“钱金玉,你祖上是匪寇,
父母又是低贱的商贾。”“我知道你做梦都想嫁一个读书做官的夫君,
改变钱府卑贱的身份地位。”“我可以娶你为平妻……”我打断他:“你做梦。
”沈无忧怒极,手中长剑一挥,温君俨精心布置的鲜花碎落满地。眼见花瓶被砸碎,
鲜花被踩踏,我怒火中烧。温君俨抬手整理我微乱的发髻,把金钗扶正:“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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