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上海滩的是《民国的浪漫》,这本的作者是上海滩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
第一章:黄浦江边的牛马民国二十年,上海,人称“魔都”。
对百乐门的舞女、霞飞路的阔少、***场的洋人来说,这里确实是魔幻的。
黄金、爵士、香水、霓虹,织成了一张流光溢彩的网,网住了无数人的欲望和梦想。
但对张二狗来说,上海的“魔”,是“心魔”的“魔”,是“妖魔”的“魔”。
他的世界里没有霓虹,只有十六铺码头昏黄的煤油灯。没有爵士,
只有工头粗暴的喝骂和兄弟们沉重的喘息。没有香水,
只有黄浦江水常年不散的腥咸、汗液发酵的酸臭,以及廉价烟草呛人的味道。张二狗,
人如其名,贱。生在苏北农村,一场大水冲了家,爹娘都没了,
他揣着两个干得能硌掉牙的窝头,一路扒火车到了上海。没有户籍,没有亲人,
没有一技之长,只有一身牛都自愧不如的力气。于是,他成了码头上千万“牛马”中的一员。
每天,天不亮就得起身,抢着去扛最重的包。因为扛得重,工钱才多几分。
一百多斤的米包、丝包、茶叶包,压在单薄的脊梁上,每走一步,骨头都在呻吟。
汗水淌进眼睛,咸得发苦;混着尘土,糊在脸上,像一张永远洗不干净的面具。
中午的伙食是一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菜泡饭,唯一的荤腥是飘在上面的一星猪油。
张二狗吃得狼吞虎咽,生怕慢了一口,下午就没了力气。他住的地方,叫“滚地龙”。
那是码头边用破木板、烂芦席搭起来的棚户区,一间大通铺,挤着几十个和他一样的苦力。
空气里永远弥漫着汗臭、脚臭和绝望的味道。晚上,老鼠在枕边开会,臭虫在身上开宴。
这样的生活,有浪漫吗?或许有。当他偶尔直起酸痛的腰,看见外滩那些高耸入云的洋楼,
尖顶的钟楼在夕阳下泛着金光,黄浦江上,挂着外国旗的火轮喷着白烟,悠悠驶过,
汽笛声沉闷而悠远。那一刻,张二狗会觉得,自己和这个城市,仿佛隔着一整个世界。偶尔,
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会从码头边驶过,车窗里会闪过一张敷着雪花粉的精致面孔,
一个穿着挺括西装的男人,嘴里叼着雪茄。他们看码头的眼神,
就像看一群在泥地里打滚的牲口。张二狗不恨他们。恨,是需要力气的。他所有的力气,
都用来扛包,用来活下去了。他只是羡慕。他最“浪漫”的时刻,是每个月发工钱的那天。
他会揣着那几块汗水浸透的银元,走到不远处的弄堂口,花五分钱,买一碗小馄饨。
薄如蝉翼的皮,包着一丁点肉糜,撒上葱花和猪油,汤头鲜得让人想把舌头也吞下去。
他会蹲在街角,一小口一小口地品,仿佛那不是一碗馄饨,而是琼浆玉液。吃完了,
再把汤喝得一滴不剩。那一刻的满足感,足以支撑他再当一个月牛马。“二狗,又在做梦呢?
”说话的是老瘸子,他年轻时扛包砸断了腿,现在只能在码头做点杂活,扫扫地,递递水。
张二狗嘿嘿一笑,抹了抹嘴:“瘸子叔,我在想,啥时候咱也能天天吃上肉馄饨。
”老瘸子叹了口气,递给他一根劣质的卷烟:“想吧,做梦不花钱。咱们这种人,命比纸薄,
能活到老,把骨头埋进土里,就算老天爷开恩了。别想那些没用的。”张二狗接过烟,
狠狠吸了一口,辛辣的烟雾呛得他咳嗽起来。他看着远处灯火辉煌的上海,心里却有一团火,
怎么也浇不灭。他不信命。如果信命,他早就死在那场大水里了。他只是在等,等一个机会。
他不知道机会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但他知道,当它来的时候,
他必须用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抓住它。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哪怕那根稻草,
会把他拖进更深、更危险的漩涡里。第二章:血染的机遇机会,是在一个暴雨滂沱的午后,
以一种极其血腥的方式,砸在了张二狗的头上。那天,上海滩的风云人物,青帮大佬杜先生,
亲自来十六铺码头巡视一批从南洋来的“货”。杜先生,本名杜月笙,但整个上海滩,
没人敢直呼其名。他跺一跺脚,上海就要抖三抖。他的一句话,比法租界总巡的命令还管用。
他来的时候,排场极大。十几辆黑色的轿车停在码头边,
上百个穿着黑绸衫的彪形大汉清了场,将整个码头围得水泄不通。
张二狗和一群苦力被赶到角落,蹲在地上,大气不敢出。他偷偷抬眼,看到一个穿着长衫,
面容清癯,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下轿车。那人看似文弱,
但眼神犀利如鹰,不怒自威。那就是杜先生。张二狗心里琢磨着,这就是上海滩的皇帝了。
自己和他,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就在杜先生走到一排货箱前,
准备亲自查验时,异变陡生!“砰!砰!砰!”几声沉闷的枪响,撕裂了雨幕。
对面仓库的二楼窗户,几名枪手探出身子,对着杜先生疯狂射击。与此同时,
蹲在苦力人群中的几个“苦力”,也猛地抽出藏在衣服里的短枪,朝杜先生的保镖开火!
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刺杀!一瞬间,码头大乱。尖叫声、枪声、雨声混作一团。
杜先生的保镖反应极快,立刻将他护在身后,与刺客展开了激烈的枪战。
张二狗吓得魂飞魄散,抱着头就要往货物堆后面钻。他这辈子,连真正的枪都没见过,
哪里经历过这种场面。然而,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一颗流弹打中了他身边的一个米包,
米包破裂,白花花的大米倾泻而出,洒了一地。混乱中,杜先生被保镖推搡着后退,
脚下一滑,正好踩在米上,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而此时,一名杀手已经突破了防线,
挥舞着一把闪亮的斧头,狞笑着朝杜先生的后心劈去!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只有张二狗。他离得最近。他看到了杜先生即将摔倒的身体,
看到了那把闪着寒光的斧头。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人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自己这些苦力,今天一个都活不了,全得陪葬!求生的本能,
爆发出了超越极限的力量和速度。张二狗想都没想,猛地一个前扑,像一头蛮牛,
用自己的后背,狠狠地撞向了那个持斧的杀手。“噗嗤!”一声闷响。
张二狗感觉后背像是被烧红的烙铁烫了一下,一股钻心的剧痛传来。但他顾不上这些,
借着冲力,他死死抱住了杀手的腿,用尽全身力气,将他绊倒在地。几乎是同时,
保镖的枪响了。杀手的脑袋,像个烂西瓜一样炸开。危机解除。残余的杀手见势不妙,
迅速撤离。码头上,只留下一片狼藉和浓重的血腥味。“先生!您没事吧?
”保镖们围住了杜先生。杜先生站稳了脚跟,掸了掸长衫上的灰,脸色平静,
仿佛刚才经历生死一线的不是他。他的目光,落在了趴在地上,后背鲜血淋漓的张二狗身上。
“把他……扶起来。”杜先生的声音不高,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两个保镖把已经痛得快要昏迷的张二狗架了起来。杜先生走到他面前,看着这个满身泥污,
脸庞黝黑,但眼神里透着一股狠劲和倔强的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张……二狗。
”张二狗疼得直抽冷气,但还是咬着牙回答。“好,张二狗。”杜先生点点头,
“你救了我一命。从今天起,你这条命,就是我杜某人的了。”他顿了顿,
对身边的管家说:“找最好的医生给他治伤。伤好了,带他来见我。另外,给他换个名字。
”杜先生看着张二狗,沉吟片刻:“匹夫之志,亦可凌云。以后,你就叫……张凌云吧。
”张凌云。张二狗在昏迷前的最后一刻,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
比那碗放了猪油的小馄饨,还要香。他知道,从这一刻起,张二狗,
已经死在了十六铺码头的这个血色午后。活下来的,是张凌云。一个即将在这座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