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余玥孟逸宸的叫做《菟丝花专宠记》,这本的作者是余玥孟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内容主要讲述:...
第二章 交换?那晚我跪了很久,跪得腿都有些发麻,也没等到答案。拜我同行吉言,
孟逸宸真的玩腻我了。他宠我那会儿,我玩笑说他哪天要是不想续约,
我就算是强迫也要抓着他的手按指印。等真到这一天,我才发现敢强迫的,
也不过是仗着对方的宠爱。起码我敢保证,现在的我跑过去玩强迫按指印这一套,
他能把我从楼上扔下去。我失宠了,总体来讲很伤心。我是个爱财如命的人,孟逸宸不包我,
我就失去了市中心的大平层。还会有很多的人嘲笑我——不是说孟逸宸很宠你吗?
你余玥也就那么回事。我余玥确实就那么回事儿,但这话得我自己说。从别人嘴巴里听到,
我估计得失控。简单点说,就是破防。我在豪华大平层里等啊等,没等来孟逸宸的复宠,
反而是他越来越不耐的神色。我感觉这中间发生过什么,就好像是网络不佳漏看一页情节。
否则好端端的,宠我护我的疯狗金主,怎么突然不要我了呢?我终于别无他法,
就算是被嘲笑也要找朋友问个复宠的方法。谢天谢地,
朋友只是认真地问我:“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晚发生了什么我也想知道!
我就是唱了两首歌。朋友哈哈大笑。作为一个爱豆,还是曾经出过几十张专辑的爱豆。
竟然唱歌难听到金主直接不包了。我很愤怒,
甚至有些伤心的自我怀疑——难道我的唱功真的已经退化到这种地步了吗?朋友拍拍我的肩,
劝我:“要不你花几天时间去练习一下,好歹是个爱豆,别退步的太多。”我摇头说算了。
还是那句话,哪里是歌唱的不好听,分明是唱歌的人不对味。我唱的再差,
也比那晚的小黄莺强。哦,小黄莺就是那个主动拿起话筒争宠的小姑娘。
据说我失宠的这几日,她可是如日中天,坐上了豪车,住进了豪宅,
成了孟逸宸身边第二个“余玥”。很快消息传来,
我余玥瞬间从人人羡慕的情人跌为众说纷坛的笑柄。朋友听到风声过来安慰我,
劝***脆借机写几首伤心情歌发布,说不定能败也“唱歌”,成也“唱歌”。
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有钱人嘛,都喜欢别人为他要死要活,说不定我这歌一出,
孟逸宸又要我了呢?我拿起笔苦苦思索,既然要写,就得想出点能写的东西。
朋友给我出主意,最终我们得出了共同的结论:歌的侧重点应该在于我对金主的崇拜,
至于爱情才是顺带的。孟逸宸周围的莺莺燕燕那么多,他怎么会想听我是如何爱他的情歌。
他只会对他爱的人唱的情歌感动,如果他爱我,我也不至于在这儿费脑筋写歌。轮到动笔了,
朋友看我一动不动,禁不住催促我。我摇了摇头,说:“还没到时候呢。
”“合约都快结束了,你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当然知道合约就要结束,我必须争分夺秒,
把握时间。可灵感这种东西,真不是说来就来的。原来我停笔几年,已经不会写歌了。
朋友质问我难道不是个爱豆吗?我当然是个爱豆。不过是个退役的爱豆。具体退役时间,
应该就是现在。“我已经完全不会了。”我很伤感地说。一个不会唱跳的爱豆,不算是爱豆。
她问我今后的打算,我陷入了沉思。爱豆和情人我都当过。现在让我选择,
我当然是去当情人。来钱快,只吃青春饭,不用太费劲。年轻人最大的资本就是身体了。
我以前也是贞/洁烈女。十七岁那年,我无所畏惧地跟着我的混账爹闯进了娱乐圈。他问我,
想不想火,想不想红?我用力点头,想,当然想。我爹兴奋地***他的大手,
然后再揉我的头,叮嘱我要是想火,今晚就听他的。我那时候真是年少无知,
我爹混账了大半辈子,怎么可能真的为我好?当晚他拉我进了个酒局,
指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对我说,这是丁导。我乖巧地跟丁导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