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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开庭。

法庭上,我坐在夏知暖身边。

对面是爸爸妈妈和弟弟。

弟弟一直盯着我看。

眼神很复杂。

有愤怒,有委屈,也有舍不得。

“现在开庭,”

法官敲了锤子,“请原告陈述。”

律师站起来,陈述了我这八年的遭遇。

每一件事,都有证据。

录音、录像、账单、证人。

法官听完,脸色很难看。

“被告,你们有什么要说的吗?”

爸爸站起来:“法官,我们……我们只是想培养孩子的金钱观。”

“培养金钱观,需要收取陪伴费用吗?”法官问。

“我们……”

“需要在孩子生病时收取加班费吗?”

爸爸不说话了。

“需要让一个八岁的孩子,每天为生活费担惊受怕吗?”

法庭里安静了。

法官看向妈妈:“林女士,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妈妈哭起来:“法官,我们真的不知道抱错了孩子,如果知道,我们一定会好好对她的。”

“你们知道,”我突然开口。

所有人看向我。

“你们知道我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

我说,“因为我八岁生日那天,我听见你们在房间里说,这个孩子不是我们的,不用对她太好。”

妈妈脸色变了。

“你……你听到了?”

“我听到了,”

我说,“我还听到你们说,反正她不是我们的,以后长大了,让她累死累活养活我们。”

法庭里一片哗然。

法官敲了锤子:“肃静!”

“林女士,林先生,”

法官说,“你们明知道抱走孩子,却故意隐瞒,还对念卿小朋友进行经济剥削和精神虐待,这已经构成了犯罪。”

“法官,我们……”

“我宣布,”

法官打断他们,“念卿的监护权归夏知暖女士,林家需赔偿念卿七百万精神损失费,并承担这八年来收取的所有费用,共计二十三万一千八百二十三块五毛。”

啪——

妈妈瘫坐在椅子上。

爸爸也站不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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