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沈砚林知夏的是《心尖上的捕猎》,这本的作者是沈砚林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
心尖上的猎捕林知夏在鎏金会所的包厢里第一次见到沈砚时,
他正被制片人王总堵在角落灌酒。少年穿着一身明显不合身的黑色西装,
袖口被随意卷到小臂,露出的手腕清瘦却线条利落,指节攥着酒杯泛白,
眼底却没半分新人该有的谄媚,反倒像只被圈住的小兽,藏着点不肯低头的倔强。“林总,
这是沈砚,我们公司刚签的新人,”身边的经纪人老张凑过来,声音压得极低,“模样周正,
也肯吃苦,就是没资源。您要是看得上,带带他?”林知夏指尖夹着香槟杯,
目光在沈砚身上停了两秒。她是业内顶尖的影视投资人,手下捧出过三个影后两个影帝,
见惯了精心包装的俊男美女,却偏偏被这双干净又带刺的眼睛晃了神。她没立刻应声,
只看着沈砚趁王总转身和导演碰杯的间隙,飞快地将杯里的洋酒倒进身后的发财树盆栽里,
动作利落得像做过千百遍,却又带着点少年人的狡黠,怕被人发现似的,
还悄悄用指尖蹭了蹭盆栽叶子。“有点意思。”林知夏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抬了抬下巴,
“让他过来。”沈砚走到她面前时,呼吸还有些不稳,大概是刚才被灌酒呛到了。
他规规矩矩地站着,微微低头,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一点眉眼,声音却清晰:“林总好。
”“会演戏?”林知夏开门见山,指尖在杯壁上轻轻摩挲着。“会。”沈砚猛地抬头,
目光直直撞进她的眼底,没有丝毫闪躲,“我能演好任何角色,只要给我机会。
”这份笃定让林知夏有些意外。她见过太多急功近利的新人,要么过分谦卑到失去自我,
要么油滑世故得像个老油条,像沈砚这样坦诚又带着锐气的,倒是少见。她放下香槟杯,
从鳄鱼皮手包里抽出一张烫金名片递过去:“明天上午十点,到我公司来。
”沈砚接过名片时,指尖故意轻轻蹭过她的指腹。温热的触感传来,
他能清晰感觉到林知夏指尖的微凉,心跳瞬间漏了一拍,却依旧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将名片小心翼翼地攥在掌心,声音比刚才低了些:“谢谢林总。”林知夏没再看他,
转身和导演聊起新电影的投资细节。她没注意到,身后的沈砚看着她的背影,
眼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有计划得逞的窃喜,有小心翼翼的爱慕,
还有一丝藏得极深的势在必得。没人知道,这场“偶遇”,是沈砚策划了整整三个月的结果。
他第一次见到林知夏,是在一年前的金鸡奖颁奖礼上。彼时他还是个每天跑三个片场的群演,
穿着租来的不合身西装,混在观众席最后一排,看着林知夏穿着银色鱼尾礼服,
从颁奖嘉宾手里接过“年度最佳投资人”的奖杯。聚光灯下,她站在台上,
从容地说着投资理念,一句话就能让台下的大佬们频频点头,
连侧脸的线条都透着掌控一切的自信。那一刻,沈砚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他想靠近她,想成为能站在她身边的人。从那天起,
沈砚开始疯狂收集林知夏的资料。他知道她毕业于哈佛商学院,
回国后三年就把濒临破产的影视公司做成业内顶尖;知道她眼光毒辣,
投资的电影部部票房破亿,从不看人情只看剧本;知道她性格冷淡,很少参加私人聚会,
身边更是从来没有过异***;还知道她每年都会参加王总组织的这场酒局,
也知道王总贪财又好色,最喜欢在酒局上刁难没背景的新人。于是,沈砚花了两个月时间,
省吃俭用凑了五万块,托了三层关系才让老张把他签到公司,又花了一个月软磨硬泡,
让老张把他带到这场酒局。他甚至提前演练了无数次被灌酒的样子,
连怎么倒酒不被发现、怎么用眼神引起林知夏注意,都在镜子前练了不下百遍。他赌对了。
林知夏果然注意到了他,还给了他机会。第二天上午十点,
沈砚准时出现在林知夏的公司楼下。他没穿昨天那身不合身的西装,换了件干净的白色衬衫,
袖口规规矩矩地扣到手腕,牛仔裤是洗得发白的旧款,却熨得平整。头发也仔细梳理过,
露出饱满的额头,脸上没化一点妆,却更显干净清爽,像株刚冒芽的白杨树。前台通报后,
他跟着助理走进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办公室很大,装修是极简的黑白风格,
落地窗外是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阳光透过玻璃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明亮的光斑。
林知夏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正低头看文件,见他进来,只是抬了抬眼:“坐。
”沈砚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双手轻轻放在膝盖上,姿态端正得像个学生。
“说说你的想法,”林知夏将文件合上,身体微微前倾,露出一截纤细的脖颈,
“你想演什么类型的角色?或者说,你觉得自己适合什么?”沈砚早就准备好了答案。
他没有说那些空泛的“我什么都能演”,
而是精准地戳中林知夏的偏好:“我研究过林总投资的作品,您更倾向于现实题材,
注重角色的情感张力。我虽然没演过主角,但在《烟火里的尘埃》里跑过龙套,
演一个被父亲抛弃的少年,那时候我观察过街头流浪者的状态,
知道怎么诠释底层人物的隐忍。如果可以,我想从配角开始,一步步证明自己。
”这番话既展现了他的观察力,又表现出了踏实的态度,正好合了林知夏的心意。
她不喜欢眼高手低的新人,沈砚的沉稳让她多了几分好感。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份剧本递过去:“这是公司即将开拍的《逆光》,现实题材,
男三号是个挣扎在温饱线的设计师,性格倔,有股不服输的劲儿。你回去看看,
明天给我答复。”沈砚接过剧本时,指尖都在微微颤抖。
他知道《逆光》——导演是拿过金马奖的张导,男主是实力派演员顾衍,
能拿到男三号的角色,对他来说简直是一步登天。他紧紧攥着剧本,
站起身深深鞠了一躬:“谢谢林总!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林知夏看着他激动又克制的样子,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去吧。”接下来的日子,
沈砚把所有精力都扑在了剧本上。他住在月租八百块的老旧小区,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却特意买了块小黑板,
把角色的人物弧光一条一条写在上面,从少年时的意气风发到被现实打压后的迷茫,
再到最后重新振作的坚定,每一个阶段的心理变化都标注得清清楚楚。为了贴近角色,
他还谎称自己是实习生,去设计公司免费打杂了半个月,每天跟着设计师跑工地、改方案,
连吃饭都和工人们一起蹲在路边,体验底层设计师的窘迫。试镜那天,
沈砚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和牛仔裤,头发故意留得有些凌乱,
脸上带着几分熬夜熬出来的疲惫,一进门就自带角色的落魄感。
试镜的片段是角色被客户刁难后,在雨中崩溃的场景,他没有刻意煽情,只是红着眼眶,
声音沙哑地说着台词,最后蹲在地上,双手***头发里,肩膀微微颤抖,
那种压抑的绝望让在场的导演和制片人都红了眼眶。“就是他了!”张导一拍桌子,
转头对林知夏说,“林总,您这眼光真毒,这小伙子是块璞玉!
”林知夏看着沈砚眼中还没褪去的角***绪,嘴角的笑意深了些。她走到沈砚身边,
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现不错。”沈砚抬头看她,眼底还带着点湿润,
声音低哑:“谢谢您,林总。没有您,我没机会站在这里。”电影开拍后,
沈砚的敬业更是让剧组所有人都刮目相看。他每天最早到片场,最晚离开,
不仅把自己的台词背得滚瓜烂熟,还把其他演员的台词也一并记下,方便搭戏。
有一场戏需要他在寒冬腊月里跳进河里,他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脱掉外套跳了进去,
上岸后冻得嘴唇发紫,却依旧笑着对导演说“张导,刚才的表情是不是不够到位?
要不我们再来一条?”林知夏偶尔会去片场探班,
每次都能看到沈砚在角落里认真琢磨剧本的样子。有一次,
她看到沈砚因为一场戏没演好被张导批评后,一个人躲在楼梯间里偷偷抹眼泪。她走过去,
递给他一张纸巾:“别灰心,谁都有犯错的时候。”沈砚接过纸巾,
有些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泪,耳朵微微泛红:“对不起,林总,我给您丢脸了。
”“知道丢脸,就更要努力,”林知夏在他身边坐下,语气温和了些,“我投资你,
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我看到了你的潜力。别让我失望。”“我不会的!”沈砚抬起头,
眼神坚定得像淬了光,“林总,您放心,我一定会成为让您骄傲的演员!”那一刻,
林知夏看着他眼底的光芒,心里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她发现,
自己好像越来越在意这个年轻人了——会关注他的戏份,会在他被批评时心疼,
会在他进步时开心。电影上映后,票房和口碑双丰收,沈砚饰演的男三号虽然戏份不多,
却凭借着细腻的表演,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开始有了自己的粉丝,
也接到了更多的剧本邀约。林知夏趁热打铁,
又给沈砚争取到了古装剧《长安辞》的男二号角色。这部剧的男主是当红流量小生陆泽,
自带热度,沈砚凭借着出色的古装扮相和扎实的演技,再次圈粉无数,
一跃成为业内炙手可热的新锐演员。随着沈砚的名气越来越大,
关于他和林知夏的绯闻也开始流传。有人说沈砚是靠林知夏上位,是被她“包养”的小白脸,
甚至还有营销号放出两人同框的照片,恶意解读两人的关系。
这些流言蜚语传到林知夏耳朵里时,她正和沈砚一起在私人餐厅吃饭。“林总,对不起,
”沈砚放下筷子,脸色有些难看,手指紧紧攥着餐布,“都是因为我,才让您受到牵连。
”林知夏却不以为意,她端起红酒杯抿了一口,淡淡道:“嘴长在别人身上,
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你只要做好自己的事,用作品说话,流言自然会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