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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镇子都知道他有个管事婆媳妇儿,


都说她恨不得把他拴在裤腰带上了。


结果,他说他要去深市做生意时,


她深吸一口气道:“我支持他去深市。”


她的话让桌上瞬间寂静了,所有人惊讶得失声。


最惊奇的就是他。


结婚这大半个月,但凡他晚回家一点,她就要大嗓门嚷嚷得整个大院都知道。


现在他要去千里外的深市,她居然说支持!


父亲深深看了他一眼,道:“要去可以,但你要带她一起过去!”


谁料话音才落,就被他一口否决。


“不带。”


这坚决冰冷的两个字,重重砸在了她的心上!


父亲脸色顿时变得铁青。


他重重一拍筷子,震怒道:“你敢不带?她是你媳妇儿!你带着她天经地义!”


她却很平静,反而拦住了父亲。


“他刚去深市发展肯定忙,我跟着过去反而会拖累他,就让我在家里照顾你们二老,他去深市也安心点。”


父亲沉下脸来:“不可能!说什么都没用!他,你要是不带她,就别想走!”


他脸色也冷下来,他瞥了她一眼,语气冷漠:“她能有什么用?”


她脸色一瞬苍白。


这顿饭注定又是不欢而散。


回到房间。


她还能记起他看她的那一眼,跟前两世他看她的眼神一模一样!


她心里又苦又涩,难过不已。


她翻出题册来,靠写题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可大概是连老天也想捉弄她,没写上几题,笔尖就坏了。


盯着不出墨的笔,她眼圈红了。


这一幕落在旁边的他眼里,他目光停顿了下,又收回视线。


接下来这些天。


他外出办事,她去摆摊。


她平时摆摊没事时就会自己做题,从那天后,更是总能碰见院长。


院长会花十几分钟的时间教她题目。


因此,她对他也是愈发心怀感激。


这天。


她照常跟民清大学数院院长维讨教题目,这一幕却恰好落在不远处特意来找她的他眼里。


他远远看着,手上还拿着刚从国营商店新买的长虹钢笔。


她始终没发现他,和院长正相视而笑。


不知为何,他看着只觉得刺眼极了,黑着脸转身就走了。


晚上回到家。


她脸上容光焕发,做饭也心情很好的样子。


他看不顺眼,便回了房间。


一眼便看见她桌上放着一支钢笔,竟是一支派克高级定制钢笔,他下意识拿起一看,就见笔帽处刻着一个林字!


他瞬间黑脸。


吃过饭后。


她去给他洗衣服,摸了把口袋,却发现里面装着一支长虹钢笔。


她没多想,拿着笔去还给他:“钢笔这么贵重的东西,要收好。”


他接过,态度冷淡。


“我要送人的,你别弄坏了。”


好心还笔,却换来这样的反应。


她愣了下,心尖泛苦。


见他转身要走,她揪着衣服,犹豫了下,还是喊住了他一一


“院长今天说,要推荐让我去参加国际奥数竞赛,你觉得..…”


他回头,不难发现她在提起院长时眼里涌现出的崇拜。


他沉下脸来,语气更加不好。


“你自己的事不必跟我说。”


她一怔,眼里期待的光黯淡下来。


她低下头,掩下心里的苦涩,再说不出后面的话。


第二天。


她去了趟民清大学,送了院长自己亲手做的吃的,又郑重地将那支派克钢笔还给他。


“院长,谢谢您借我钢笔。”


院长收回,又多问一句:“你买到新钢笔了?”


她摇摇头:“我研究了下,笔尖能修,我自己用尖钳修好了。”


“厉害。”院长也笑了,又叮嘱,“机会难得,要好好努力。”


她郑重点头,聊了几句,就很快离开。


她回到家。


却见白月光正站在院子口。


“他不在家,你有什么事吗?”


她忙上前去问。


“嫂子,麻烦你将这个还给他吧。”


白月光说着将手里握着的东西递给她。


她递过来的,正是周景弦昨天买的那支长虹钢笔!


白月光语气低落:“昨天收下这个后,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该收,毕竟他和你已经结婚了,我现在还收这种礼物,就是在伤害你们的家庭,实在是过意不去。”


“我想通了,我和他的事也过去了,我也该往前看了。”


“还请你转告景弦,我会离开这里,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她伫立许久,脑袋嗡嗡的。


原来他昨天说要送的人,是白月光。


半晌,她听见自己问:“你要去哪儿?”


“深市有个歌舞团邀请我去做指导,我准备过去了。”


白月光笑着回答,说完就走了。


她捏着那只钢笔,指尖泛白。


深市......


如被雷击中一般,她大脑一片空白,胸口也几乎喘不过气。


原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他和白月光不管怎样都是注定要走同一条道的。


半晌,她将钢笔收好。


而这天起,她却一直没等到他回来。


过了两天,她就接到了院长的通知,说是国际奥数竞赛将在明年初举办,她得提前去参加国家集训。


父母都爽快同意了。


到了出发的日子。


她却还想着跟他道个别,装了几个包子在铝制饭盒里,就去钢材厂找他。


到了厂里,正要踏入大门,旁边运送车上的一根钢条却突然滑落,直直朝她挥过来。


“小心!”


她几乎吓傻了,还是他眼疾手快将她拉开。


但她手上的饭盒还是直接被扫倒在地,包子撒了一地。


她下意识要去捡,他一把拉住她,就怒气冲冲大吼。


“别捡了!你过来添什么乱?”


她刚刚本来就吓了一跳,被他这么一吼,人直接懵住了。


她攥紧手里的铝制饭盒,结结巴巴道:“我、我来给你送饭。”


她这样子让他心里烦躁至极,不耐烦道:“我不吃!”


她心口发闷,想跟他说自己要走的事,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又看了手表,随即拉开大门对她冷声道:“赶紧走!别在这里待着碍眼。”


铁门砰地关上。


她呆站在门口,许久未曾回神。


-“别在这里碍眼!”


这句话在她脑海盘旋。


同样的话,她已经听过三次了。


前两世,他都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她失魂落魄走了。


前两世的回忆又一次清晰浮现。


曾经的她,是个文盲,除了用大嗓门强行吸引他的注意力,她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懂。


她不懂他为什么要抛弃她这个原配。


她更不懂,两个人在一起是需要爱情和尊重的。


而现在的她懂了。


回到房间,她鬼使神差的拿出钢笔,写下两个字一一成全。


看着两个字,她露出苦涩而释然的笑。


1983年5月,谭阳镇。


宋知筱看着周围贴着的‘囍’字,眼底满是不可置信。


她竟然又一次回到了二十年前!


得到了第二次重生!


第一世,她从大字不识的孤女农妇,因一张爷爷去世前留的娃娃亲婚书嫁给部队大院里的周家做媳妇儿。


然而结婚第三个月,她就被丈夫周景弦丢下。


后来她终于鼓起勇气去深市找他,结果刚下火车就被汽车撞飞,临死都没能见到丈夫一面。


大概是上天见她也命苦,咽气后她竟然重生了。


第二世,宋知筱有了经验。


想着是周景弦去了深市这个家才支离破碎的,她便竭力阻止周景弦去城里,结果不言而喻,她又一次被抛下了。


但她并没有放弃,又一次去了深市。


这次,她躲过了那场车祸,也顺利找到了地址。


结果却发现周景弦在深市早已经和别的女人安了家。


宋知筱那一刻觉得天都塌了,拉着周景弦又哭又闹,骂他负心。


而周景弦从始至终态度冷冰冰,看她的眼神嫌弃得就像在看地上的蛆虫。


——“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种没读过书还没教养的泼妇!”


后来宋知筱在2003年孤单死在深市落破地下室时,这句话依旧死死记在她的脑海里。


没想到老天让她又重来了一世。


这一世,她累了,不想再追着周景弦的脚步走了。


宋知筱打量着房间。


挂在墙壁上那本厚厚的日历撕了一半去,正停在——1983年5月16日。


这是她刚跟周景弦结婚半个月。


宋知筱愣了神,她记得这个日子。


今天晚上周景弦会跟家里宣布要去深市,从此,周家鸡犬不宁,而她的命运也缓缓滑落深渊。


果然,到了晚上。


当一家子人齐聚饭桌上,吃饭吃到一半。


周景弦放下筷子,张口就是:“爸,妈,我准备去深市做生意。”


桌上一瞬死寂后。


周父勃然大怒:“胡闹!让你参军你不参,居然想去做个体户!你要是敢去,老子打断你的腿!”


周母回过神也忙道:“景弦,你不要胡来,你这刚结婚才半个月怎么就要走?知筱,你也快劝劝你男人……”


宋知筱听着跟前两世一模一样的话,不觉握紧了筷子。


她看着周景弦看向自己时不耐烦地皱着的眉头,心口更是隐隐刺痛起来。


而她更知道,接下来周景弦会说出‘她还不配对我指手画脚’,然后直接起身离开。


宋知筱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道:“我支持景弦去深市。”


宋知筱的话让桌上瞬间寂静了,所有人惊讶得失声。


最惊奇的就是周景弦。


结婚这大半个月,但凡他晚回家一点,宋知筱就要大嗓门嚷嚷得整个大院都知道。


现在他要去千里外的深市,她居然说支持!


但宋知筱的话,却让原本暴怒的周父,神色愈发难看!


周母更是冷声呵斥:“知筱,知道你想帮你男人,但你不懂就不能乱说话,光知道跟着瞎胡闹!”


这顿饭吃得不欢而散。


回到房间。


宋知筱用帕子擦了脸,上炕去。


周景弦当即往里侧移过去,跟宋知筱一人一边。


结婚这半个月,两人没有亲密过。


昏黄灯光下,周景弦英俊的侧脸映入宋知筱眼眸。


他英俊,有才干,要不是娃娃亲,他于她来说就像那天上的星星,怎么都碰不着。


好吧,既碰不着,那就不碰便是了。


见周景弦避她如蛇蝎的样子,宋知筱叹了口气,语气诚恳道。


“周景弦,要不咱两这日子别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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